粵發(fā)改投審〔2021〕49號
佛山市發(fā)展改革局、軌道交通局:
你們《關于呈報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四號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佛發(fā)改資〔2021〕6號)、《關于呈報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四號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最終稿)的請示》(佛發(fā)改資〔2021〕13號)等有關材料收悉。經(jīng)委托中國鐵路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評審,并征求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等有關部門意見,現(xiàn)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促進廣佛同城化發(fā)展,引導城市空間合理布局,完善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wǎng)結構,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廣東省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二期建設規(guī)劃(2021-2026年)的批復》(發(fā)改基礎〔2021〕31號),同意建設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四號線一期工程(項目代碼:2017-440600-54-01-809082)。
二、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四號線一期工程西起北江大道站,東至港口路站,線路全長55.21公里,其中地下段49.13公里,高架段5.17公里,過渡段0.91公里;設北江大道、西青大道、三水醫(yī)院、西南街道、東交公園、蓮子塘、新城醫(yī)院、大江社村、獅山北、博愛路、科技西路、科普中路、小坑尾、佛山西站、下柏、羅務路、綠島湖北、綠島湖中、蓮塘、張槎、江灣路、佛山大道、季華園、文華公園、季華六路、石肯、季華東路、平勝、瓜步、平南工業(yè)區(qū)、平順東路、三山新城南、港口路等33座車站,其中蓮子塘、新城醫(yī)院、大江社村等3座為高架站,其余30座均為地下站;設平勝車輛段1座,大塱山停車場1座;設三水、綠島湖、平洲等3座主變電站;由灣華控制中心統(tǒng)一調度。
三、項目采用B型車6輛編組,最高運行速度100公里/小時,直流1500V接觸網(wǎng)供電。初期采用單一運行交路,近、遠期采用大小交路套跑的運行方案。初期配屬車輛50列/300輛。
四、項目投資估算為446.01億元。其中,資本金占總投資的40% ,由佛山市財政性資金解決,資本金以外的資金采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解決。
五、項目業(yè)主為佛山市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項目投資、建設和管理。
六、在后續(xù)階段,要進一步優(yōu)化各項設計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嚴格執(zhí)行《招標投標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落實各項開工條件;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工程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完善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確保運營安全。
七、此批復相關文件包括:用字第440600202100002號、佛府辦函〔2021〕36號、粵能許可〔2021〕10號、粵交鐵運便函〔2021〕39號、《省公安廳關于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四號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稿)的復函》等。
八、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四號線一期工程
項目代碼:2017-440600-54-01-80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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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招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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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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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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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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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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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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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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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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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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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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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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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部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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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


















